嘉兴西威私家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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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离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
当夫妻协议离婚之时,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有财产,诸如工资收入、奖金分配、生产经营所带来的盈利、来自知识产权的收益,以及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(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说明,该财产仅归属于某一方)等,都被视为共同财富的范畴。在确认这些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时,关键在于判断它们是何时何地获取的,以及这些财产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,在婚后通过投资、管理等方式产生了额外的收益,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之外,其余的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二、离婚过错方财产应怎样赔偿
离婚过错方财产赔偿主要依据《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。一般来说,过错方的财产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过错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,如对方因抚

三、离婚房产归属怎样判定
离婚房产归属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点:
若房产为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,通常归该方所有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,视为对该子女个人的赠与,房产归其子女所有。
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,无论登记在谁名下,一般视为共同财产,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,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。
对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变卖房产等行为,损害另一方权益的,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。
此外,还需考虑房产的出资情况、贷款偿还等因素。总之,离婚房产归属判定需综合多方面情况,具体问题需具体分析。
夫妻离婚时,婚姻期间所得财产,含工资、奖金、经营收益、知识产权收入及继承赠与(除非指定归一方),均视为共同财产。判定依据为获取时间、地点及是否双方共同努力。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(除孳息与自然增值),亦视为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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